2023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四大看点

律临网
2023-12-26

面对在人民群众中产生巨大负面影响且案件数量庞大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23年全国多个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坚持走法治化途径,通过协同联手和实施多维度防治策略,显著提升了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效果。新华社记者对这一年来的防范和打击成果进行了深入的搜集和整合。


在这一年中,安全部门紧密配合,侦破了高达68.9万起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显示了执法机构在打击诈骗犯罪方面的坚定决心和有效执法。更值得关注的是,通过国际合作,缅甸北部地区成功向中国移交了多达3.1万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嫌疑人,这体现了国际司法协作在打击跨境犯罪中的重要性。


为了防止更多民众陷入电信网络诈骗的圈套,相关部门进行了超过1389万次的见面劝阻。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众的防诈意识并阻止了犯罪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通过紧急行动拦截了高达3288亿元的涉案资金,有效减少了受害者的经济损失。


为了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有关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并对外公开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这一措施的最终制定和实施将构建起一个更严密的法律网络,从多角度对诈骗犯罪分子形成震慑。

看点一:缅北向我移交3.1万名电诈犯罪嫌疑人

面对电信网络诈骗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2023年中国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加强法律治理、强化多部门联动,并实施了全面的防控措施。这一系列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详尽报道。


在今年的1月至9月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已经侦破了高达68.9万起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体现了相关部门严打诈骗的决心和执行力。迎来重大进展的是,与缅甸相关地方执法部门合作,特别是在缅北果敢自治区,成功捣毁了大型诈骗团伙并抓获了关键头目。这种跨国合作标志着在全球范围内打击这类犯罪的新时代。


9月以来,公安部和云南省公安厅指挥的一系列打击行动,特别是西双版纳、普洱、临沧等地的公安机构所进行的,使得重要犯罪嫌疑人被纷纷抓获。到目前为止,缅北执法部门向中国移交了3.1万名电诈嫌疑人,其中包括63名背后的“金主”和组织核心成员,以及1531名网上在逃人员。


这样的努力不仅对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形成了重大打击,也对国内的犯罪活动有了明显的遏制。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显示,从今年1月到10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的电诈嫌疑人同比增长了近52%,大量与境外电诈案相关的人员被抓捕回国。


这种境外抓捕力度的加大带来的直接效果是一些地区的电信诈骗案发数明显下降。例如,海南省海口市从8月起连续4个月电诈案件同比下降,日均发案减少到个位数。浙江省嘉兴市在9月和10月的电诈案件发案数也有显著的降幅。


内蒙古通辽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大队长王大伟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市的电诈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了17.6%,而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却同比上升了5.6%。这反映了当地公安部门增强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于境外涉案嫌疑人的追捕触发了显著的正面效应。 

看点二:依法对21.05万人次进行行政处罚

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中国内地在法律层面上打击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该法律的实施给相关执法行动带来了积极的成效,使得处罚方式日益科学、严厉,并根据案件情节采取适当的措施。


海口市公安局在法律实施后的统计数据显示一个明显的变化:刑事强制措施率从去年的48%降低到33%,而行政处罚的比例则从5.8%显著上升到27%。这一变化意味着更多的行为,虽然情节较轻而不构成犯罪,也受到了法律的有效制裁,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


据海口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黄岳文介绍,行政处罚主要针对那些参与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电诈活动,例如非法制造、购买、使用电信诈骗相关的非法设备(GOIP、"猫池"),以及买卖、租用或借出相关支持电信诈骗活动的电话卡、银行账号、支付账号和互联网账号等违法行为。此外,为电信诈骗活动提供实名验证帮助,或者冒用身份开设银行账户等行为也受到了严厉打击。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2023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累计起诉了11.5万余人,这些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同比增长13%,但上涨幅度已较往年有所减缓,下降了2.2个百分点。这表明了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增强,相关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给出了一个积极信号。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实施为治理这一犯罪现象划定了更明确的法律界限,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工具,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压倒性打击,也为群众的财产安全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随着法律的深入执行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预计在未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将被更加有效地控制和减少。

看点三:联合惩戒措施正在制定

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相关条款,中国公安部联合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2023年11月起草了一份名为《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并向公众开放,征集意见和建议。这份征求意见稿涉及了多项惩戒措施,其中包括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和信用惩戒,并明确了相关措施的执行周期,对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惩戒期为3年;对于经过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惩戒期为2年。


有关公安部刑侦局官员在讲解此办法时指出,制定惩戒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向公众普及并明确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这样做旨在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以预防类似犯罪行为的发生。


同时,嘉兴市公安局侦查中心执行副主任孙伟强调,自“断卡”行动实施以来,诈骗活动的支付工具出现匮乏,引发了一些人因为牟利而铤而走险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给电诈犯罪者。因此,联合惩戒办法的出台将对社会的诚信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对于那些出于利益而出借或出售个人“两卡”的行为有警示作用,预防这些人成为电信诈骗“帮凶”。


并且,为了不过度剥夺受惩戒人的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特地规定,惩戒对象所拥有的支付账户余额可以进行转移和提现,同时会为受惩戒者保留至少一张非涉案电话卡,确保其能继续获得基本的金融和通讯服务,用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这样的规定反映了中国在推进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同时,也注重人权的保护和法律惩罚的适度性。

看点四:协同治理、源头治理迈上新台阶

在中国对抗电信网络诈骗的行动中,昆明市的一个具体案例展示了地方公安机关如何与电信公司等企业密切合作,实现快速反应和打击诈骗活动的效果。在这个案例中,群众向昆明反诈中心举报可疑的诈骗电话后,接警员迅速联络电信部门查询,短时间内获取了该号码的开户信息。昆明市的公安局随即采取行动,结果成功捉拿了嫌疑人并缴获了用于诈骗的设备。


这一成功的打击行动得益于公安机关与通讯企业之间建立的电话线索快速核查机制,该机制保证了在确认诈骗活动线索时可以迅速行动。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过程中,协同合作是关键,涉及跨领域和跨部门的协作。


从全国角度看,中国不仅在地方层面上强化打击和防治工作,也在国家层面增强源头管控。通过国务院相关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动态挂牌整治,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监管和执法检查,对源头实施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压制和管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天昊的观点进一步强调了这种交叉合作的深入和实际效果,并提到建立长效、持续的协同治理机制将对预防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至关重要。意味着未来,跨领域、跨部门合作将继续成为中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核心策略,同时也需要不断适应犯罪手段的演变,提升防范和打击能力。


这一系列的举措,从侦破、预防到立法、司法协作等多个层面,构筑起了一个立体化的打击和防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体系。随着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强,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贡献了显著力量。


未来,更加精准和高效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进一步压缩诈骗犯罪空间,为民众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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